ST金润和:公司、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粤1971民初11204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时间:2021年8月10日
案号:(2021)粤1971执29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妨碍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湘1129民初1020号
立案时间:2021年8月9日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告编号:2022-002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
告广东省正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202,656.8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202,656.82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二、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同意分三期给付原告湖南省正昌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剩余工程款5,166,066元,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达成的调解协
议在指定期间履行剩余工程款的给付义务。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消除上述负面影
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尽快向法院申请
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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